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T49A0214
事業名稱: 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塊段七六一之二地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豬飼育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6-0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2-25
(2024-12-30)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76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2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30002
事由:臺端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2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5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限2025-03-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7,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1-12
(2024-09-20)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10033
事由: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從事豬隻飼養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9月20日派員於該場周界進行異味官能檢測採樣,經檢測結果為71,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之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30」〔96年9月13日(含)後設立之污染源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4-12-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分期繳款中
2024-09-24
(2024-06-1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703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3-090028
事由:臺端於本縣於本縣九如鄉九明村九如路二段1巷33號經營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從事豬隻飼育業,與自由畜牧場共同設置廢水處理設施及放流口,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6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下列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情事: (一)放流口排放水質不佳,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58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68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48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58條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新臺幣(下同)6萬1,200元及環境講習2小時。 (二)沉澱池逕自接管進行澆灌,卻未於核准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屏縣環水許字第02599-01號、第02226-02號)內容登載,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2項、第58條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6萬元及環境講習2小時,並限期於113年10月25日前改善完成。 (三)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自113年6月11日即已發生損壞故障,未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且未曾進行校正,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茲依同法第46條、第58條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分別裁處1萬9,503元及環境講習2小時,並限期於113年10月25日前改善完成。
限2024-10-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40,703
分期繳款中
2022-09-26
(2022-07-28)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90044
事由: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2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45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限2022-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09
(2021-04-2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70030
事由: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1222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淡淡異味,據業者表示目前飼養約1900頭,廢水處理設備流程:原廢水>厭氣池8>曝氣池>終沉池>放流3.場內設備正常運作中,稽查現場未有違反環保法規之情事,仍囑請業者加強污染防制,以維護附近環境品質。4.稽查時該場放流口正排放廢水,會同業者採集水樣一組封瓶送驗,現場檢測PH 7.90水溫28.9,檢驗項目:BOD.SS.COD(加硫酸至PH<2),倘檢驗結果不符標準,將依水污法告發
限2021-08-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28
(2020-07-1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42
事由:臺端經營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2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45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限2020-10-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21
(2018-09-0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58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20038
事由: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76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74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限2019-01-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9-090042
55,8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09
(2017-09-1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28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7年05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7-040003
事由:從事豬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360.0 mg/L,標準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328.0 mg/L,標準值8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限2018-05-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2,8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2
(2017-04-08)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3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60035
事由:從事養豬業,飼養規模超出排放許可證登記內容,有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內容情形;另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3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8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不須改善 13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22
(2017-04-2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50010
事由:一.106年4月27日派員督察,該牧場設有一套廢水處理設施並受託處理自由畜牧場產出之廢水,發現其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畜牧業(一)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物檢測值:646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28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二.另該牧場(一)未清楚未清楚標示廢水處理設施之收集、處理、排放等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二)未每日記錄專用電表之累計用電度數及水量計測設施之累計水量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66條第2項規定。
限2017-08-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7-040003
3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8-06
(2016-02-2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5-080021
不須改善 1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4-10-24
(2014-09-10)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3-100021
不須改善 3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4-08-06
(2014-05-2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3-080011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1-06-13
(2011-05-0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060005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