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畜牧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T49A0997
事業名稱: 大衛畜牧場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耆老段八一地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
資料日期: 2024-06-16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9-12
(2022-07-2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90020
事由: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15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91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限2022-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9-11
(2021-07-1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1506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0-090020
事由:查臺端經營大衛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民眾檢具佐證資料於110年7月17日,發現貴牧場之廢水輸送設備(集水溝)有溢流廢水至旁農田地面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31,506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9-09
(2021-05-30)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90011
事由: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1222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淡淡異味,稽查時該場放流口正排放廢水,逕行採集水樣一組封瓶送驗,現場檢測PH 7.59水溫28.1,檢驗項目:BOD.SS.COD(加硫酸至PH<2),倘檢驗結果不符標準,將依水污法告發
限2021-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23
(2020-09-0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8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100038
事由:臺端經營大衛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1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4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706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限2020-1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8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13
(2020-06-0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84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 限改日期:109年09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9-080014
事由: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現場稽查時於放流口進行水質採樣送驗,檢測項目為懸浮固體(檢測值860 mg/L,標準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10 mg/L,標準值600 mg/L),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限2020-09-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02
(2019-05-2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8-080001
事由:臺端從事豬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80 mg/L;標準值60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