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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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1 (2022-08-17)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100014 事由:曾伯林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84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8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07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
否 |
限2022-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6-24 (2022-04-28)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84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60038 事由: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2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2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82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限2022-07-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100014 |
24,84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25 (2020-10-15)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88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120055 事由:臺端經營曾伯林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4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2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14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否 |
限2021-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8,8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25 (2019-10-05)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8-120041 事由:臺端從事牛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730 mg/L;標準值4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4,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