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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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6 (2019-11-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21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1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9-11-26 (2019-11-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21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1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11-26 (2019-11-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21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1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8-03-27 (2018-03-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8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3-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8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27 (2018-03-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8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3-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8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27 (2018-03-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8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3-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8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27 (2018-03-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8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3-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8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27 (2018-03-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8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0日至107年3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3-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9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27 (2018-03-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9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0日至107年3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3-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9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27 (2018-03-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9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0日至107年3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3-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1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20 (2018-02-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9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9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20 (2018-02-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9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8日至107年3月1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9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20 (2018-03-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9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8日至107年3月1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3-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0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20 (2018-03-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0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3-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0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20 (2018-03-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0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3日至107年3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3-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0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20 (2018-03-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0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3日至107年3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3-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0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20 (2018-03-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0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3日至107年3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3-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8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8 (2018-02-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8 (2018-02-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8 (2018-02-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8 (2018-02-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8 (2018-02-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8 (2018-02-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8 (2018-02-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8 (2018-02-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8 (2018-02-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8 (2018-02-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8 (2018-02-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8 (2018-02-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4日至107年2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2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8 (2018-02-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2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4日至107年2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2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8 (2018-02-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2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4日至107年2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9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5 (2018-02-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4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05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5 (2018-02-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5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05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5 (2018-02-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5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05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5 (2018-02-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5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0日至107年2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05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5 (2018-02-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5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0日至107年2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05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5 (2018-02-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5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0日至107年2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3-05 (2018-02-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6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22 (2018-01-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8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9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22 (2018-01-3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9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22 (2018-02-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9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22 (2018-02-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9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22 (2018-02-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3日至107年2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9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22 (2018-02-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3日至107年2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9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22 (2018-02-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3日至107年2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2-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06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08 (2018-01-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5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5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08 (2018-01-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5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5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08 (2018-01-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5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5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08 (2018-01-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5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5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08 (2018-01-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5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27日至107年1月2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5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08 (2018-01-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5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27日至107年1月2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5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08 (2018-01-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5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27日至107年1月2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8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01 (2018-01-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1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1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01 (2018-01-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1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1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01 (2018-01-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1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1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01 (2018-01-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1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1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01 (2018-01-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1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20日至107年1月2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1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01 (2018-01-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1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20日至107年1月2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1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2-01 (2018-01-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1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20日至107年1月2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5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1-25 (2018-01-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10178 事由:經本局於本日(107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1017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1-25 (2018-01-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1017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1018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1-25 (2018-01-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1018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1018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1-25 (2018-01-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1018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1018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1-25 (2018-01-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1018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13日至107年1月1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1018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1-25 (2018-01-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1018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13日至107年1月1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1018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8-01-25 (2018-01-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1018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13日至107年1月1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8-01-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1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25 (2017-09-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31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9-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32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25 (2017-09-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32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9-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32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25 (2017-09-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32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惟考量貴公司已提送處置計畫書及所需清理之期程,限期貴公司至106年12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12-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1017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15 (2017-08-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8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8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15 (2017-08-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8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8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15 (2017-08-3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8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9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15 (2017-09-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9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9-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9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15 (2017-09-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9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2日至106年9月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9-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9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15 (2017-09-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9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2日至106年9月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9-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9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15 (2017-09-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9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2日至106年9月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9-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31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12 (2017-08-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0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0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12 (2017-08-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0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0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12 (2017-08-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0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0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12 (2017-08-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0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0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12 (2017-08-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0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6日至106年8月2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1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12 (2017-08-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1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6日至106年8月2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1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9-12 (2017-08-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1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6日至106年8月2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8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31 (2017-08-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40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40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31 (2017-08-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40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40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31 (2017-08-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40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40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31 (2017-08-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40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40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31 (2017-08-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40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9日至106年8月2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40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31 (2017-08-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40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9日至106年8月2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41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31 (2017-08-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41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9日至106年8月2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0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23 (2017-08-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1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1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23 (2017-08-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1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1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23 (2017-08-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1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2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23 (2017-08-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2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2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23 (2017-08-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2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2日至106年8月1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2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23 (2017-08-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2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2日至106年8月1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2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23 (2017-08-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2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2日至106年8月1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40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18 (2017-08-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24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24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18 (2017-08-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24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24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18 (2017-08-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24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24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18 (2017-08-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24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5日至106年8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24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18 (2017-08-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24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5日至106年8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24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18 (2017-08-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24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5日至106年8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1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10 (2017-07-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5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5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10 (2017-07-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5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5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10 (2017-07-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5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5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10 (2017-07-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5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5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10 (2017-07-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5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29日至106年8月1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5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10 (2017-07-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5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29日至106年8月1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5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10 (2017-07-3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5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29日至106年8月1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6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10 (2017-08-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6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29日至106年8月1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8-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24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09 (2017-07-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1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1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09 (2017-07-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1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1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09 (2017-07-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1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1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09 (2017-07-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1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1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09 (2017-07-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1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22日至106年7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1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09 (2017-07-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1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22日至106年7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1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09 (2017-07-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11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22日至106年7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5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01 (2017-07-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00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00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01 (2017-07-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00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01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01 (2017-07-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01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01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01 (2017-07-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01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01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01 (2017-07-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01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5日至106年7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01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01 (2017-07-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01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5日至106年7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01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8-01 (2017-07-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01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5日至106年7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7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7-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11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25 (2017-07-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26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
否 |
限2017-07-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26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25 (2017-07-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26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
否 |
限2017-07-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26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25 (2017-07-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26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
否 |
限2017-07-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26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25 (2017-07-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26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
否 |
限2017-07-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26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25 (2017-07-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26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8日至106年7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
否 |
限2017-07-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26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25 (2017-07-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26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8日至106年7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
否 |
限2017-07-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26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25 (2017-07-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26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7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7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8日至106年7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
否 |
限2017-07-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00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14 (2017-06-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2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
否 |
限2017-06-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2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14 (2017-06-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2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
否 |
限2017-06-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2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14 (2017-06-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2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
否 |
限2017-06-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3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14 (2017-06-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3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
否 |
限2017-06-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3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14 (2017-07-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3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日至106年7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
否 |
限2017-07-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3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14 (2017-07-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3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日至106年7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
否 |
限2017-07-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3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14 (2017-07-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13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7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7月1日至106年7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
否 |
限2017-07-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26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11 (2017-06-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06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06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11 (2017-06-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06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06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11 (2017-06-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06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07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11 (2017-06-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07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07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11 (2017-06-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07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4日至106年6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07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11 (2017-06-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07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4日至106年6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07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7-11 (2017-06-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7007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4日至106年6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12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30 (2017-06-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33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33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30 (2017-06-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33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33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30 (2017-06-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33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33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30 (2017-06-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33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33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30 (2017-06-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33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7日至106年6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33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30 (2017-06-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33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7日至106年6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33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30 (2017-06-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33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7日至106年6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7006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23 (2017-06-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1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2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23 (2017-06-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2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2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23 (2017-06-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2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2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23 (2017-06-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2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2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23 (2017-06-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2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0日至106年6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2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23 (2017-06-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2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0日至106年6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2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23 (2017-06-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22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0日至106年6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33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19 (2017-06-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16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16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19 (2017-06-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16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16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19 (2017-06-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16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16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19 (2017-06-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16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4日至106年6月5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16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19 (2017-06-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16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6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6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6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6月4日至106年6月5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6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6-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21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14 (2017-04-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堆置製程程序停工。
限改條件: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6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6001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17日派員至本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稽查,貴公司於該地堆置底渣等具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於該地申報焚化底渣最終使用24048.71公噸,經量測其堆置體積換算比例為4317.6立方公尺,已達環保署85年6月3日公告第5批第2類,同一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場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者,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規定,惟該堆置場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進行設置及操作。 |
否 訴願不受理 |
限2017-1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12 (2017-05-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7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7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12 (2017-05-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7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7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12 (2017-05-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7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7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12 (2017-05-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7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7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12 (2017-05-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7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27日至106年5月31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7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12 (2017-05-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7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27日至106年5月31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7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12 (2017-05-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7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27日至106年5月31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8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12 (2017-05-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8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27日至106年5月31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8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12 (2017-05-3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8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27日至106年5月31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16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08 (2017-05-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4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4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08 (2017-05-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4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4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08 (2017-05-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4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4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08 (2017-05-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4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4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08 (2017-05-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4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20日至106年5月2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4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08 (2017-05-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4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20日至106年5月2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4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08 (2017-05-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04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20日至106年5月2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7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25 (2017-05-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24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24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25 (2017-05-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24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24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25 (2017-05-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24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24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25 (2017-05-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24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24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25 (2017-05-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24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13日至106年5月1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24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25 (2017-05-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24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13日至106年5月1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24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25 (2017-05-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24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13日至106年5月1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6004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18 (2017-04-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6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9日至106年5月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6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18 (2017-04-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6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9日至106年5月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6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18 (2017-05-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6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9日至106年5月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6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18 (2017-05-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6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6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18 (2017-05-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6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6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18 (2017-05-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6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7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18 (2017-05-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6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6日至106年5月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6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18 (2017-05-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6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6日至106年5月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6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18 (2017-05-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6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6日至106年5月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24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18 (2017-05-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7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5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5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5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5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5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5-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24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4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4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4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5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5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5日至106年4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5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5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5日至106年4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5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5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5日至106年4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5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5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5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5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5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5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5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5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5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5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2日至106年4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5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5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2日至106年4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5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5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2日至106年4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6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6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6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6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6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6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6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5-09 (2017-04-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06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7-04-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6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4 (2017-04-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13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4-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13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4 (2017-04-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13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4-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13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4 (2017-04-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13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8日至106年4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4-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13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4 (2017-04-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13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8日至106年4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4-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13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4 (2017-04-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13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8日至106年4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4-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13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4 (2017-04-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13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4-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13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4 (2017-04-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13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4-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04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1 (2017-03-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09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09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1 (2017-03-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09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09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1 (2017-03-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09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09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1 (2017-03-3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09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09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1 (2017-04-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09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日至106年4月5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4-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09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1 (2017-04-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09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日至106年4月5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4-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09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1 (2017-04-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09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日至106年4月5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4-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09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1 (2017-04-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09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日至106年4月5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4-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10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21 (2017-04-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10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日至106年4月5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4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4-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13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12 (2017-03-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02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02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12 (2017-03-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02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03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12 (2017-03-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03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03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12 (2017-03-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03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03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12 (2017-03-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03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25日至106年3月2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03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12 (2017-03-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03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25日至106年3月2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03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4-12 (2017-03-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03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25日至106年3月2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09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30 (2017-03-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34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34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30 (2017-03-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34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34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30 (2017-03-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34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34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30 (2017-03-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34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34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30 (2017-03-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34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18日至106年3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34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30 (2017-03-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34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18日至106年3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34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30 (2017-03-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34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18日至106年3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02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24 (2017-03-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25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25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24 (2017-03-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25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25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24 (2017-03-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25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4日至106年3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25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24 (2017-03-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25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4日至106年3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25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24 (2017-03-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25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4日至106年3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25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24 (2017-03-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25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27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24 (2017-03-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25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25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24 (2017-03-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25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11日至106年3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25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24 (2017-03-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25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11日至106年3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26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24 (2017-03-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26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11日至106年3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34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24 (2017-03-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27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27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24 (2017-03-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27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3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3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3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25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15 (2017-02-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15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15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15 (2017-02-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15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15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15 (2017-02-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15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15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15 (2017-02-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15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15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15 (2017-02-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15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25日至106年3月1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15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15 (2017-02-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15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25日至106年3月1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15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15 (2017-02-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15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25日至106年3月1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15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15 (2017-02-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15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25日至106年3月1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15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15 (2017-03-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15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3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25日至106年3月1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3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3-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25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03 (2017-02-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04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04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03 (2017-02-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04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04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03 (2017-02-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04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04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03 (2017-02-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04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04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03 (2017-02-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04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1日至106年2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04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03 (2017-02-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04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1日至106年2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04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03 (2017-02-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04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1日至106年2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04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03 (2017-02-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04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04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03 (2017-02-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04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05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03 (2017-02-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05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05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03 (2017-02-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05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05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03 (2017-02-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05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05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03 (2017-02-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05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9日至106年2月20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05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3-03 (2017-02-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3005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19日至106年2月20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15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1-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5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6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1-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6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6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1-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6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6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1-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6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7日至106年2月2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6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1-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6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7日至106年2月2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6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1-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6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7日至106年2月2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6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1-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6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7日至106年2月2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6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1-3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6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7日至106年2月2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6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2-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6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7日至106年2月2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6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2-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6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7日至106年2月2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7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1-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6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7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1-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7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7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1-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7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7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1-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7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7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1-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7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1日至106年1月2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7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1-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7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1日至106年1月2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7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1-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7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1日至106年1月2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7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2-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7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7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2-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7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4日至106年2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7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2-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7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4日至106年2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7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2-15 (2017-02-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7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2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2月4日至106年2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2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2-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3004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5 (2017-01-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23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24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5 (2017-01-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24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24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5 (2017-01-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24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24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5 (2017-01-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24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24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5 (2017-01-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24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4日至106年1月1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24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5 (2017-01-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24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4日至106年1月1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24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5 (2017-01-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24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4日至106年1月1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6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3 (2016-12-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72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映誠股份有限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映誠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映誠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7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3 (2016-12-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73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映誠股份有限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映誠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映誠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7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3 (2016-12-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74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映誠股份有限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映誠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映誠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7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3 (2016-12-3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75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7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3 (2017-01-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76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7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3 (2017-01-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77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78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3 (2017-01-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78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7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3 (2017-01-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7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8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3 (2017-01-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8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81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3 (2017-01-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8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8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3 (2017-01-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8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7日至106年1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8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3 (2017-01-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8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7日至106年1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8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23 (2017-01-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8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7日至106年1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7-01-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239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17 (2016-12-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104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0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17 (2016-12-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105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0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17 (2016-12-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106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07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17 (2016-12-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107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17 (2016-12-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22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4日至105年12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2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17 (2016-12-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23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4日至105年12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2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17 (2016-12-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24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4日至105年12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25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17 (2016-12-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25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7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10 (2016-12-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030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3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10 (2016-12-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032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17日至105年12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33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10 (2016-12-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033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17日至105年12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3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1-10 (2016-12-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034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5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17日至105年12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04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6-12-23 (2016-12-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5-120126 事由:經本局於本日(105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
否 |
限2016-12-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30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6-11-08 (2016-08-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並儘速於清理前提出處置計畫書,載明相關處置作為並經本局核准後進行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5年12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1-105-110026 |
否 |
限2016-12-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22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