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4312013
管制編號: T50097001236
事業名稱: 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11-26
(2019-11-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21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1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11-26
(2019-11-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21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1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26
(2019-11-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21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1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8-03-27
(2018-03-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8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8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7
(2018-03-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8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8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7
(2018-03-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8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8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7
(2018-03-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8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8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7
(2018-03-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8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0日至107年3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9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7
(2018-03-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9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0日至107年3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9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7
(2018-03-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9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0日至107年3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1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0
(2018-02-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9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9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0
(2018-02-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9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8日至107年3月1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9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0
(2018-03-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9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8日至107年3月1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0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0
(2018-03-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0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0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0
(2018-03-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0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3日至107年3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0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0
(2018-03-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0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3日至107年3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0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0
(2018-03-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0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3日至107年3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8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4日至107年2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2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2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4日至107年2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2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2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4日至107年2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9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5
(2018-02-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6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5
(2018-02-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4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05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5
(2018-02-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5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05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5
(2018-02-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5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05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5
(2018-02-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5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0日至107年2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05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5
(2018-02-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5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0日至107年2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05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5
(2018-02-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5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0日至107年2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2-22
(2018-01-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8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1-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9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2-22
(2018-01-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1-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9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2-22
(2018-02-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9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2-22
(2018-02-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9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2-22
(2018-02-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3日至107年2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9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2-22
(2018-02-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3日至107年2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9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2-22
(2018-02-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3日至107年2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06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2-08
(2018-01-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5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1-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5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2-08
(2018-01-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5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1-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5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2-08
(2018-01-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5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1-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5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2-08
(2018-01-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5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1-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5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2-08
(2018-01-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5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月27日至107年1月2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1-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5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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