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群畜牧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T5101181
事業名稱: 旺群畜牧場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鹽埔段一○二之二地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豬飼育業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
資料日期: 2025-09-1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7-02
(2025-05-1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70003
事由: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於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9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9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限2025-08-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7-19
(2022-05-2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6772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1-070036
事由:貴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原廢水有疏漏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不須改善 26,772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6-23
(2020-04-02)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自109年06月23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060034
事由:臺端經營旺群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4月2日派員稽查,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