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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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9 (2020-07-24)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9年11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49 事由:臺端從事豬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55 mg/L,標準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52 mg/L,標準值60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限2020-11-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30 (2017-06-16)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60048 事由:從事養豬業,廢水處理設施(曝氣池之鼓風機)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