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8-09-11 (2018-08-3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7-090005 事由:從事塑膠粒製造並使用廢塑膠為原料,廢塑膠來源係為向貿易商購入國外輸入之廢塑膠或自行由國外輸入之廢塑膠,該廢塑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廢棄物項目,應依規定檢具再利用檢核表,向本局提出再利用登記檢核申請,並於再利用登記檢核通過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後,始得從事再利用,惟未依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查將廢塑膠堆置於高樹鄉原田子段518及520地號農地上,採露天堆置貯存,貯存場所為砂石泥土地面且未設有排水收集設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4-20 (2018-04-10)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40011 事由:案經本局於107年4月1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廢塑物料,暫置於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租賃之新田子段436地號倉儲區空地,且未完全以帆布覆蓋,有露天貯存及散落地面情形,未保持貯存地點清潔完整,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於107年4月10日現場陳述意見,惟嗣經審酌本案違規事實明確,核無免責之正當理由,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如主旨。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6-23 (2011-06-15)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1-100-06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