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達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T5400312
事業名稱: 陳文達
事業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東寧村東寧路八二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豬飼育業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
資料日期: 2024-12-15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8-26
(2019-05-14)
*違規情節重大
屏東縣 主旨: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80070
事由: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403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65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883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查貴牧場前於107年9月14日及108年2月14日亦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在案,本次再經查獲違規行為,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之情節重大認定原則。
不須改善 不須繳納
2018-12-11
(2018-11-0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20028
事由:經營新東源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45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1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16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06
(2018-07-2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90011
事由:經營新東源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7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26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7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限2018-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26
(2017-09-2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8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7年04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30055
事由:從事豬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860.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限2018-04-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8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19
(2015-05-0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04-070014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05
(2015-05-0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2項
文號:30-104-060013
不須改善 28,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