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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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6 (2019-05-14) *違規情節重大 |
屏東縣 |
主旨: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80070 事由: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403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65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883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查貴牧場前於107年9月14日及108年2月14日亦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在案,本次再經查獲違規行為,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之情節重大認定原則。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18-12-11 (2018-11-0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20028 事由:經營新東源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45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1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16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9-0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06 (2018-07-23)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90011 事由:經營新東源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7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26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7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8-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26 (2017-09-2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8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7年04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30055 事由:從事豬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860.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限2018-04-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8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6-19 (2015-05-03)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04-070014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6-05 (2015-05-04)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2項 文號:30-104-060013 |
否 | 不須改善 |
28,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