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冠畜牧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T54A1419
事業名稱: 三冠畜牧場
事業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大同路二段福泉巷一六九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豬飼育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04-28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12-21
(2023-11-28)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2-120007
事由:查本局於112年11月28日派員至臺端經營之三冠畜牧場稽查 ,經查貴場植物性廢渣採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 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臺端另於112年3月17日違反本法相同規定,1年內共累積2次違規,已違反廢棄 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 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規定及第63條之1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03
(2023-03-1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1-112-050030
事由:臺端經營三冠畜牧場於場內有貯存果菜殘渣及廢爐渣,其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滲出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1
(2022-09-0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11-100006
事由:收受廚餘再利用,未依規定將蒸煮後廚餘用於本場養豬而有轉售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限2022-1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20
(2022-01-2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40015
事由:三冠畜牧場從事豬隻飼育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1月21日於畜牧場周界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異味污染檢測值為144,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30),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限2022-06-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08
(2021-10-0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10-110006
事由:廚餘貯存過程未採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與除臭之措施,致產生惡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依法告發處分。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15
(2021-06-0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80030
事由:臺端經營三冠畜牧場於本縣內埔鄉早角段229及229-1地號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6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7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6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67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限2021-09-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6,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1-07-09
(2021-04-1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070015
事由:○○經營三冠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4月15日派員於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100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限2021-07-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1-06-21
(2021-05-1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0-060105
事由:臺端經營三冠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局110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有產生廚餘廢水於公共水體致污染水溝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1
(2020-10-2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120003
事由:場內貯存有大量廢塑膠混合物,惟經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該項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另查二年內收受廢棄物再利用申報情形,發現再利用酒糟、廚餘、動物性廢渣、廚餘等4項廢棄物,有長期超過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再利用量情形,違反事業廢棄物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
限2020-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26
(2019-11-0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8-110012
事由:該場收受廚餘、動物性廢渣、植物性廢渣等廢棄物,未依規定再利用於飼養本場豬隻而有轉售他場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3
(2019-03-2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8-060001
事由: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廚餘作業區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不須改善 3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06
(2019-04-0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8-050005
事由:臺端經營三冠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領有再利用者登記檢核表及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將所收受之廚餘販售給王銹金畜牧場,與所申領之再利用資格檢核及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11
(2018-11-0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7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20025
事由:經營三冠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9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88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663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7,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01
(2017-09-1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0-106-110004
事由:收受動物性廢渣再利用,未依規定將廢棄物於本場再利用而有轉售情形,且未委託合法清除業者,亦未與合法清除、再利用業者簽訂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9
(2015-11-1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0-105-010015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24
(2015-01-2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文號:40-104-04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30
(2014-11-0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0-104-02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2-25
(2014-11-1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4-010002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0-17
(2014-09-1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文號:40-103-100009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