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12-07 (2020-10-2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9-120006 事由:查臺端經營柏昇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查核,發現貴畜牧場放流管線延伸至場門口中間有破損,致廢水流至場後方地面水體情形,且查貴牧場廢水處理設施之沉澱池所接放流管線分為3根,其中2根放流管拉至場後方空地,與許可登載事項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20-12-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