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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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2023-09-06)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3-030012 事由:查貴公司111年間購入源自正義股份有限公司之廢食用油(廢棄物代碼:R-1702),以混摻油品方式處理廢棄物後,分別輸出廢棄物至馬來西亞、韓國等國家共計13次,皆未申請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逕行報關出口上述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4-03-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