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3794905
管制編號: T57A0773
事業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大響營段一小段七○地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特用作物栽培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11-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9-05
(2024-08-02)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3-090002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土堆未依規定進行覆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車輛離開工地時未落實將輪胎清洗乾淨,導致泥沙外帶,造成道路路面色差情形,累計缺失扣點計1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限2024-09-15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22
(2023-02-2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30011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2月21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工 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1 .第7條規定(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 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2.第 8條規定(車行路徑):第二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 ,實施面積未達70%,缺失點數扣4點、3.第9條規定(裸露 區域):第二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70%,缺失點數 扣4點、4.第10條規定(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設 備,其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缺失點數扣4點, 5.第17條規定(粉塵逸散性操作):加壓噴水設施之水量 不足或未持續噴水,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共 計缺失點數扣20點。
限2023-04-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22
(2023-02-2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30012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2月21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工 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1 .第8條規定(車行路徑):第二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 路徑,實施面積未達70%,缺失點數扣4點、2.第9條規定( 裸露區域):第二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70%,缺失 點數扣4點、3.第10條規定(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 車設備,其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缺失點數扣4 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2點。
限2023-04-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30
(2022-12-1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10001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19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 域,缺失點數扣4點、2.第7條規定:防塵布、防塵網未完 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 點、3.第8條規定:第二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 施面積未達70%及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 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 失點數扣4點、4.第10條規定:屬區域開發工程、疏濬工程 ,未洗掃鄰接道路或設置自動洗車設備者,缺失點數扣10 點、5.第18條規定: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 頻率規定進行紀錄或記錄未保存一個月備查及攝影鏡頭設 置數量不足或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五錄影內容規範或錄製 影像未保存一個月備查,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 26點。
限2023-0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30
(2022-12-1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10002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19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6條規定:圍籬未定著地面及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 程分級、所在地空氣品質防制區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 規定,缺失點數扣4點、2 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 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 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第10條規定:屬區域 開發工程、疏濬工程,未洗掃鄰接道路或設置自動洗車設 備者,缺失點數扣10點、4.第18條規定:攝影鏡頭設置數 量不足或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五錄影內容規範或錄製影像 未保存一個月備查,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2點。
限2023-0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30
(2022-12-1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10003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19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 域,缺失點數扣4點、2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 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 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第10條規定:車輛離開營 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汙泥或造成 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缺失點數扣4點、 4.第18條規定: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 規定進行紀錄或記錄未保存一個月備查,缺失點數扣4點, 共計缺失點數扣16點。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19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 域,缺失點數扣4點、2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 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 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第10條規定:車輛離開營 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汙泥或造成 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缺失點數扣4點、 4.第18條規定: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 規定進行紀錄或記錄未保存一個月備查,缺失點數扣4點, 共計缺失點數扣16點。
限2023-0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