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駿牧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T58A0629
事業名稱: 名駿牧場
事業地址: 屏東縣新園鄉新利段一二六五地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
資料日期: 2024-04-28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7-18
(2022-05-3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限改日期:111年08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70028
事由:放流口之排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41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64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
限2022-08-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11
(2021-03-0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6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1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60049
事由:臺端經營名駿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54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限2021-07-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10
(2020-10-1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120016
事由:臺端經營名駿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95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21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限2021-01-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6-15
(2020-04-28)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60017
事由:案經本府環保局於上開日期上午10時50分派員前往旨揭牧場(即本縣新園鄉新利段1265及1266地號)稽查,發現該場正排放廢水,經現場採樣,現場量測pH值及水溫,於量測前進行pH校正,斜率為-58.24 mV/pH,零點電位-19.3 mV,測得pH值7.14/7.11,水溫為29.9℃/30.0℃,水樣加酸封瓶送驗;樣品經檢驗後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75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0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限2020-07-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