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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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6 (2020-09-23)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0-010007 事由:貴公司辦理「港區常態式疏浚及養灘工程(2016~2021年度)」,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23日上午10時17分至現場執行施工機具(挖土機)油品抽檢,委託環境檢測機構台旭環境科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驗分析,檢測結果硫含量為20mg/kg,超過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所定限值(10mg/kg),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 |
否 |
限2021-0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30 (2017-08-07)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6-080216 事由: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3m-1,超過第3期排放標準1.2m-1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