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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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30 (2018-07-11)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40002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07年7月11日上午10點20分至現場稽查,稽查時發現貴飯店營運中,惟放流水標準已超標,其中生化需氧量檢測值:59.2mg/L(放流水標準50mg/L)已超過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8-08-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1-26 (2014-09-18)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3-11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