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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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7 (2023-09-14)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100004 事由:經查貴公司總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新臺幣229,291,040元,為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餐館業),惟貴公司於未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前,現場已在營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新臺幣6,000元整罰鍰。 |
否 |
限2023-10-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