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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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 (2023-12-21)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10004 事由:本案於112年9月5日受本局列管在案,迄今尚未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備,經本局派員於112年12月21日下午3時11分至現場稽查,經查貴公司於未取得核准的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前,已先行動工,該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新臺幣6,000元整罰鍰。 |
否 |
限2024-02-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