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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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8 (2018-01-15)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30001 事由:經查貴公司承攬「花蓮縣青年安心成家住宅新建工程(第一期)統包工程案」,屬上述規定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07年1月4日花環廢字第1070000260號函文通知該公司請於1月19日或工程開工前依法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惟107年1月15日本局人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工程正在施作整地作業。貴公司雖於107年1月22日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依現場施工進度明顯先行動工。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