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建汽車貨運行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U95A5029
事業名稱: 花建汽車貨運行
事業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仁里村南埔八街三三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非有害廢棄物清除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6-22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2-24
(2025-01-08)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4-020001
事由:本案貴公司於114年1月8日(114)字第1140108001號函表示,貴公司所登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登載清運機具HE-768,於114年1月2日裝載再利用物料(R-1210,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石),再利用清運遞送聯單編號:N160122911400001共計載運22.8公噸,由彰化縣慶欣欣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至宜蘭縣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冬山廠,因清運機具HE-768損壞維修,並於113年12月28日前往維修至於113年12月30日完成維修,維修期間仍有再利用物料清運需求,維修期間改由許可證登載清運機具HE-681執行清運作業,因清運機具駕駛員未通報,以致該筆再利用清運遞送聯單編號清運機具車號有誤,未能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其規定,於網路系統申報後4日內完成該筆清運聯單確認及修正,本局於114年2月6日花環廢字第1140003382號函,請貴公司於文到7日內,針對上開事項提出陳述意見。 旨案中華郵政於114年2月7日將本案陳述意見書,送達至貴公司營運登記住址,針對本案未提出陳述意見,本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05條第3項規定,視為放棄陳述意見機會,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逕行裁罰。
限2025-03-31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2022-03-21
(2021-12-07)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
文號:44-111-030035
事由:臺端經營之花建汽車貨運行所有之曳引車輛(車號:KLA-7806)載運剩餘土石方(土質代碼:B5),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惟文件內出土清運日期及車牌號碼等欄位未填寫,經移案本局依法審視,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2-03-07
(2021-12-07)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1-030009
事由: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LA-****) 載運剩餘土石方,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車號、駕駛人簽名及日期皆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2-02-25
(2021-12-0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1-020039
事由:臺端經營之花建汽車貨運行所有車輛(車號:KLA-7805)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雖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之清運日期、清運車號及駕駛人資料均空白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