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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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1 (2019-09-25)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100003 事由:經查貴公司承攬「XX建設有限公司倉庫拆除工程」屬上述規定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08年9月10日花環廢字第1080050978C號函,函文通知貴公司管制編號及密碼並請於108年9月23日或工程開工前,依法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及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惟本(108)年9月25日10時50分本局人員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進行各項工程施作,建物已拆除完成,營建廢棄物與回收物集中工區內。經查雖貴公司於108年9月25日下午利豐字第1080925號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於108年10月1日本局已核備,然先行施作,違規事實明確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