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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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3 (2023-06-09)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70002 事由:經查貴公司的資本額於111年8月3日更新為79億7千萬元,與核准的廢清書不符,未依規定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辦理廢清書異動或變更,業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廢清法第52條規定裁處新臺幣6,000元。 |
否 |
限2023-07-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19 (2015-10-26)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43222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6-040002 事由:本署於104年10月26日辦理本案環境影響評估監督,發現開發單位使用溫泉、收集湧泉與自流井供本開發案使用,使用溫泉之行為與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第1點所載內容「本案不得抽用地下水,並須向花蓮縣政府申請設花蓮溪水權,同意後始得開發。」不符,另收集湧泉與自流井並加以利用之行為亦與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之「水源運用方案」內容不符。 |
否 |
限2017-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32,22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8-30 (2011-06-29)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08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