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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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8 (2023-05-19) |
臺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 文號:23-112-060002 事由:施工現場之堆置物(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石方或廢棄物)、工地出入口及粉塵逸散性作業過程,未依規定設置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10條及第16條規定。 |
否 |
限2023-07-10前改善 待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5-18 (2023-04-17) |
臺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文號:23-112-050001 事由: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2.營建工地內之裸露區域鋪設粗級配或粒料有流失或磨損,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 |
否 |
限2023-05-31前改善 待改善 |
40,000 尚未繳款 |
2012-02-15 (2011-12-06) |
臺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2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0-12 (2011-09-05) |
臺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0月3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0-100001 |
否 |
限2011-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