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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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2022-03-16) |
臺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11-070001 事由: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或已流失、磨損,致影響防制效果工地周界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
否 |
限2022-07-20前改善 待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