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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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1 (2018-11-22) |
澎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120001 事由:1.本案1999陳情案件,因民眾陳情林投炳森附近瀝青廠亂倒瀝青造成羊隻受困,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確實有羊隻困於瀝青內,昨日農漁局已協助清理羊隻完成. 2.該瀝青業者表示,因鍋爐加熱當中,原油外洩,將原料暫置自己土地內,並非蓄意棄置. 3.目前已請業者將該原物料存於廠內,並請業者爾後若有此情形,須妥善存放. 4.本局於後續再進行土壤檢測.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3-15 (2015-10-27) |
澎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30001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