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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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7 (2021-11-24) |
澎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0-120001 事由:承攬安宅地區電力設備整修工程,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棄置道路旁圍牆內及工地週邊,未妥善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52條相關規定。 |
否 |
限2021-12-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0-21 (2019-10-01) |
澎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008 事由:經查相對人於108年9月30日23:00至108年10月1日05:00承做台灣電力(股)公司澎湖區營業處108年全工區零星配電外線及管路綜合工程於馬公市民權路與中山路口箱涵汰換電纜汲水時,抽排污泥水未妥適導流清除處理,汙染阻塞中山路7號至17號雙側道路,經民眾陳情本局108年10月1日09:00現場蒐證在案。 |
否 | 不須改善 |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