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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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1 (2018-03-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30022 事由:貴公司00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7年3月2日9時47分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189mg/L(標準限值為30mg/L)、生化需氧量80.4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342mg/L(標準限值為100mg/L)均未符合放流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18-04-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6-27 (2013-05-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2-060014 |
否 | 不須改善 |
2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1-20 (2013-09-0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2-110011 |
否 | 不須改善 |
2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6-18 (2013-05-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2-06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8-15 (2018-06-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80011 事由:本局派員於107年6月4日至貴廠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67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為118mg/L(標準限值為10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6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