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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違規紀錄

累計裁罰筆數
17筆
累計裁罰金額
980,500元
最近一次裁罰時間
2024-12-03

環境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2-03
(2024-1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項
文號:30-113-120001
事由:本局業於113年8月01日以高市環局土字第11337226900號函同意該公司註銷黃○○擔任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並由代理人王○○代理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為期3個月,惟已屆滿3個月而仍申請核定設置;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及同辦法第24條第11項規定。
限2024-12-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24
(2023-08-3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13-090015
事由:軟水器之逆洗廢水導入陰井後進入廢水調整槽(T01-02),與許可文件核定事項不符。
不須改善 2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24
(2023-08-3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3-090016
事由:生活污水設施及管線產生龜裂破損,致生活污水滲漏於環境水體,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未依規定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不須改善 5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23
(2023-10-12)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3-090012
事由:查有廠房頂樓空調冷卻水及鍋爐洩放蒸氣水等作業廢水,未妥善收集納入廢水處理單元設施處理,卻經由頂樓洩水孔進入雨水管收集,排入雨水溝匯集於陰井後,逕由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排放。
不須改善 13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23
(2024-03-27)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文號:30-113-090013
事由:未依規定每日確實記錄獨立專用電表累計用電度數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等資料。
不須改善 33,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