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
2025-12-08 (2025-11-10)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82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4-12000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1月8日至貴公司南投廠廢水處理設施後方之雨水溝稽查,發現偏黃褐色之廢水,從貴公司南投廠周界流出至廠外雨水溝並排至承受水體。惟稽查當時貴公司南投廠無人回應,故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1月10日進廠稽查,貴公司南投廠表示,11月8日之污染行為係廠內人員進行污泥調理機清洗作業時,因水龍頭未關閉,導致含污泥之廢水溢流至廠外雨水溝。此污染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8,25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