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珍戲院口魷魚

企業違規紀錄

累計裁罰筆數
15筆
累計裁罰金額
1,294,900元
最近一次裁罰時間
2023-04-18

環境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4-18
(2023-04-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40014
事由:貴公司來函敘明領有本市前鎮區實業路29號地上物拆除執照。且已繳交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在案,核屬列管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局審核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4-18
(2023-04-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40015
事由:貴公司來函敘明領有本市前鎮區實業路29號地上物拆除執照。且已繳交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在案,核屬列管事業,惟貴公司未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13
(2020-08-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9-100015
事由: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18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33.7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限2020-10-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14
(2020-07-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081019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7-01
(2019-05-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8-070021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