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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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0 (2021-05-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0-050013 事由:(一)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 年 12 月 24 日環署廢字第1020111848號公告「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之適用對象(一、(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量大於一百公噸,且其登記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下稱專責人員規定)規定,應至少設置乙級處理技術人員,合先敘明。 (二)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107年2月14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貴事業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其登載之有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1)及漿紙污泥(廢棄物代碼:R-0904)最大月產量為132.99公噸。 (三)綜上,貴事業遲於110年4月19日提送乙級廢棄物專責技術人員設置申請,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08 (2017-07-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80004 事由:貴公司貯存廢塑膠混合物(D-0299)之位置與桃園市政府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內容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