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4-04-24 (2024-03-25)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13-040075 事由: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泡沫污染側溝2公尺)(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0-05 (2021-08-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100003 事由:貴廠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1372-08號)食用油脂製造程序-植物油處理製造程序(含動物油處理製造程序),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2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貴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01)壓降操作值為0.2cmH2O(許可範圍為:2~6cmH2O),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21-09-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20 (2018-10-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110021 事由:未依許可核定之收集方式妥善密閉收集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1-02 (2017-12-1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10001 事由: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壓降為10mmH2O,與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許可登載內容:20-80 mmH2O ),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進行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8-25 (2016-07-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5-08004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