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樂芙

企業違規紀錄

累計裁罰筆數
7筆
累計裁罰金額
802,000元
最近一次裁罰時間
2023-09-18

環境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9-18
(2023-07-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8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2-090014
事由:臺端於本市大園區華興路一段265巷101號從事畜牧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查場內清洗豬舍產出之廢水未進入場內廢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逕自經場內溝渠後以重力流方式沿PVC管線直接排入老街溪,未依合法放流口排放廢水而繞流排放,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第1項規定。經查前揭廢水續流至承受水體(老街溪),惟於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2,020mg/L,化學需氧量:3,020mg/L,懸浮固體:785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標準:600mg/L,懸浮固體標準:15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綜上,本案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1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1條規定處分。
不須改善 48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2
(2020-11-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120008
事由:臺端設置養豬場從事養豬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8月13日派員前往該場查察,發現該場收受廢木材做為蒸煮廚餘輔助燃料,燃燒後衍生廢棄物灰渣(即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代碼:D-1199)未登載於廢清書,本局爰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告發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於109年10月30日前改善完成;本局後於109年11月2日派員前往複查,經查前開違規事項仍未改善完成。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2
(2020-11-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120009
事由:臺端設置養豬場從事養豬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8月13日派員前往該場查察,發現該場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進行申報燃燒後衍生廢棄物灰渣(即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代碼:D-1199)情形,本局爰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告發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於109年10月30日前改善完成;本局後於109年11月2日派員前往複查,經查前開違規事項仍未改善完成。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16
(2020-08-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90032
事由:臺端設置養豬場從事養豬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8月13日派員前往該場查察,查獲該場收受廢木材做為蒸煮廚餘輔助燃料,燃燒後衍生廢棄物灰渣(即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代碼:D-1199)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限2020-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16
(2020-08-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90033
事由:臺端設置養豬場從事養豬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8月13日派員前往該場查察,查獲該場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進行申報衍生廢棄物灰渣情形。
限2020-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