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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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2021-11-02)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2-020001 事由:該廠為食品製造業,於110年10月20日起,水量監測項目之有效監測紀錄值為0,不符合「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附件一、自動監測(視)設施作業規定第7點,應維持每月水量自動監測設施之有效監測紀錄值百分率達90%以上,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鍰。 |
否 |
限2021-12-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6-23 (2021-01-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文號:34-110-060079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28日下午2時11分派員至貴公司中壢廠(管制編號:H4302523,廠址:桃園市中壢區榮民南路412號)稽查,查貴公司化學品清冊中貯有商品名「冷鍍鋅防鏽劑」,其成分含量含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含量:1至5%W/W,共計1瓶含瓶重369公克),惟貴公司未於運作(貯存)前向本府環境保護局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1-07-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08 (2020-11-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120024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11月3日環署督字第1091187173號函,專案編號:EP1090304)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8年1月至12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108年2月及9月之事業廢棄物食品加工污泥(R-0902)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2-25 (2018-07-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 文號:30-107-120035 事由:(一)未維持水質、水量自動連續監測、攝錄影監視及連線傳輸設施正常操作、校正維護: 1、現場水表傳輸資料平均值,應上傳累積流量及流量讀值。現場請廠內員工移動導電度計至水面上,自動監測系統狀態碼為正常。現場系統導電度表頭顯示單位ws/cm,應修正為μs/cm表示。(確認報告書為μs/cm)。 2、現場以pH=4、pH=10標準液量測,pH計量測值分別為6.86、8.25,未依確認報告書維持正常傳輸合理誤差範圍內(±0.05pH單位)。 3、現場水量即時流量為45.6m3/hr,但系統傳輸為52.2m3/hr,未依確認報告書維持正常傳輸合理誤差範圍內(±0.5%單位)。 (二)未依規定期限保存相關紀錄:現場未有導電度全幅校正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37,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12 (2018-07-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18 事由:貴公司中壢廠廠內沉澱池(T01-13)浮除廢水設一廢水排放管線至放流池(T01-14)後端,又放流池(T01-14)設置一廢水收集管線迴流至調勻池(T01-6),均未於許可內容登載。 |
否 |
限2018-10-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