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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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1 (2010-03-11)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099-040027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7-06 (2016-05-19)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文號:30-105-07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1-27 (2014-08-14)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110023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9-06 (2016-05-03)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9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15 (2017-03-13)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06-060017 事由: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本辦法施行前已核定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者,應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六個月內,完成代理人之設置。」,前述辦法於105年5月19日公布實施,貴公司逾期(105年11月19日)仍未向本縣環境保護局申請備查及完成設置,已違反前述規定 |
否 |
限2017-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