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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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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25-08-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0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 文號:30-114-100023 事由:1.貴廠於本市清水區從事造紙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經本局於114年8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會同現場人員於貴廠進行書面查核查,結果發現違規事項如下: 查核近4個月(114年5月至8月) 現場水錶紀錄, 經查5月份(5月8、9、11、13、14、20、21日排放水量為4332、4383、4394、4466、4341、4427、4381CMD)、6月份(6月12日排放水量為5589CMD)及7月份(7月9日排放水量為4426CMD)已超過放流口編號D01許可核准量4314.33CMD,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2.違規部分: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請貴廠於114年10月24日前提出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或檢具依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請注意時效) |
否 |
限2025-10-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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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 (2024-06-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3-070022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4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生活污水輸送至廢水處理設備調勻池T01-01時管線脫落,貴廠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導致該股廢污水、污泥續流至廠區外溝渠。 |
否 |
限2024-06-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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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2022-04-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53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3-040007 事由:查該公司於臺中市清水區O路O號設立工廠,案經本局於111年4月14日07時00分派員前往稽查,經會同該公司人員勘查,發現混凝膠凝池外壁破損致製程廢水疏漏至外部溝渠,核有違反水污染第28條第1項規定。 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本局前於111年4月14日派員稽查時,該公司已立即配合於08時05分停止排放廢水行為,另經本局於111年4月26日派員前往複查,該公司已就混凝膠凝池外壁破損部分完成改善,檢視廠外已無廢水疏漏情形,爰不另予限期改善。 |
否 | 不須改善 |
55,35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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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2022-04-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13-030021 事由:本局於111年4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清水廠)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貴公司M04製程執行試車計畫中,該製程作業時,E011煤卸料斗後端之A003防制設備未啟動,且「E015破碎機連接A003之管線」及「A003連結E014輸送帶之管線」皆脫落,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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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2022-04-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13-030022 事由:本局於111年4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清水廠)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貴公司M05製程執行試車計畫中,現場查獲貴公司製程燃料(廢木材、漿紙污泥、固態衍生性燃料)堆置於室外(僅以帆布鋪蓋),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存放,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