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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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2024-08-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本局於113年9月9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420),限期改善至113年10月8日,本局於113年9月19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3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2項 文號:30-113-100004 事由:貴公司新營廠從事造紙業,領有本局核准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本局113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新營廠廢(污)水每日操作紀錄表113年2月至8月間,T01-16回收過濾塔(NaOCl 12%)加藥量超過許可登記範圍值(0~50kg/日),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否 |
限2024-10-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2-22 (2017-10-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120015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0月30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新營廠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紙製品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督察發現貴公司新營廠其他紙製品製造程序(M02)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文式洗滌塔(A003)設置洗滌液流率監測儀表,惟洗滌液開關閥關閉或開啟時,儀表數值均顯示450L/min,明顯未依規定維持監測儀表正常運作。 |
否 |
限2018-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2-19 (2017-10-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120045 事由:貴公司新營廠從事造紙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0月30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新營廠未依規定正確申報106年3月至9月無機性污泥(D-0902)、重油灰渣(D-1102)貯存量及106年3月漿紙污泥(R-0904)產出量。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2-14 (2017-10-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 文號:30-106-120022 事由:貴公司新營廠從事造紙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06年10月30日派員會同公司新營廠人員現場督查,發現清洗作業廢水溢流至地面環境,未妥善收集處理。 |
否 |
限2017-11-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15 (2016-12-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30049 事由:貴公司新營廠(位於臺南市新營區南紙里太子路三二一號)從事造紙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104年11月至105年10月期間未依規定申報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漿紙污泥(R-0904)清理情形及該項委託清除出廠,未自行存查網路申報遞送聯單。 |
否 |
限2017-04-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