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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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25-03-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至本局報請查驗(114年4月18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624)。限改日期:114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4-050017 事由:貴公司官田南廍畜牧場從事飼養豬隻之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14年3月2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12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5-05-18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5-02 (2025-03-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6款 文號:20-114-050005 事由:貴公司車輛(車號:BJT-1539)於114年3月26日11時40分許在本市歸仁區沙崙北路往智慧綠能大道道路上,運送木屑未依規定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且捆紮牢靠,邊緣應延伸覆蓋至貨箱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並間隔每1公尺要下拉1點,致木屑逸散於空氣中,業經民眾錄影檢舉。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3-20 (2025-02-1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93000元整,依貴公司114年3月10日(114)成彰1140307號函提送之緊急應變紀錄及改善處理報告,本府經審符合改善內容 ,並核認改善完成,故不另予改善期限。限改日期:114年04月01日。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4-030014 事由:經經濟部全興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於114年2月14日派員查證,貴公司彰化總廠因pH調整池(T01-07)管線破裂導致廢水洩漏,藉廠內溝渠流至逕流廢水放流口(RD03),另貴公司未於應變後十日內提供緊急應變紀錄及處理報告,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否 |
限2025-04-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9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3-05 (2024-04-2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88000元整,因貴公司已於113年11月1日檢具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之改善證明文件向本府報請查驗,本府經審符合改善內容,並核認改善完成,故不另予改善期限。限改日期:113年10月29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4-030004 事由:查場內將運送豬隻車輛清洗之大量畜牧廢(污)水,未妥善處理,逕行經由場內雨水溝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造成污染,該行為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否 |
限2024-10-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8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2-06 (2024-11-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3年11月19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即可),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5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20010 事由:產生之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28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0.6倍、化學需氧量71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0.195倍、懸浮固體35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1.37倍。 |
否 |
限2025-05-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6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