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10-19 (2023-08-0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93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2-100008 事由:貴公司屏東廠於本縣麟洛鄉新田村民生路134號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8月2日派員查核,其場內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污水至公共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否 | 不須改善 |
93,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30 (2023-06-27)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80009 事由:從事食品製造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懸浮固體檢測值82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限2023-10-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9-08 (2022-07-08)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7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90017 事由: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查貴公司產生之鍋爐廢水未納入許可登載,徑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 |
否 |
限2022-09-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7,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7-20 (2021-05-1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97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0-070052 事由:(一)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5月12日 派員查核,廢水處理設施快混池(T01-5)、慢混池(T01- 6)、加壓浮除池(T01-7)、生物沉澱池(T01-17)及污 泥濃縮池(T01-28)未使用,且產生之鍋爐廢水未納入許 可登載,逕由逕流廢水放流口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有未 依許可操作之情事,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 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二)另貴公司產生之鍋爐廢水經現場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 水標準(水溫41.5℃,標準值38℃),同時違反水污染防 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及第14條第1項規 定,茲從一重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
否 |
限2021-10-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79,7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1-17 (2019-09-1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限改日期:109年0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10018 事由:臺端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69毫克/公升;標準值1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限2020-02-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