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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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25-06-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78000元整,本局於114年7月4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891),限期改善至114年8月7日,本局於114年8月15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4-090023 事由: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不具動物屍體化製製程),本局114年6月7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12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8.4mg/L,標準值3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63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食品製造業(不具動物屍體化製製程)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
否 | 不須改善 |
2,178,000 尚未繳款 |
2025-09-22 (2025-06-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97000元整,本局於114年7月4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891),限期改善至114年8月7日,本局於114年8月15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 文號:30-114-090024 事由: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不具動物屍體化製製程),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核准排放量450(立方公尺/日)現場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查核廢(污)水操作紀錄表(MBR)114年6月3、4日;5月7、28、26、23、22、19、12、8日;4月10、14、22、26、29日;3月4、18、2日;2月10、12、13、25日,共計22日廢水排放量皆超過許可核准每日最大核准量450(立方公尺/日),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297,000 尚未繳款 |
2025-06-11 (2025-04-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本局於114年4月19日現場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759),限期改善至114年4月19日,本局於114年4月19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4-060013 事由: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不具動物屍體化製製程),本局114年4月19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水溫36.2℃(標準值≦35℃),未符合食品製造業(不具動物屍體化製製程)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
否 | 不須改善 |
189,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22 (2023-10-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3年02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120034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10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勾稽貴公司111年10月至112年10月間廢棄物月申報資料,發現其麵食餅乾烘焙製造程序之食品加工污泥,於111年12月、112年1月間貯存、產出、聯單數量不平衡,又112年6月未申報産出、貯存;另廢水處理程序産出之食品加工污泥,於112年4月、5月、7月丶8月有貯存、產出、聯單申報數量不平衡情事,其未正確申報。 |
否 |
限2024-02-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2-22 (2023-10-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3年02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12-120035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10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事業廢棄物植物性廢渣(D-0102)之貯存地點、容器丶設拖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滲出、污染地面散發惡臭情事。 |
否 |
限2024-02-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