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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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2020-04-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4-060027 事由:經查109年4月17日起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後所登載之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量大於一百公噸,且登記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並未依法設置專責人員。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
2024-02-05 (2024-01-04)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3-020080 事由: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值。(黑煙不透光率:2.5m-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31 (2023-05-29)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82813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12 (2021-05-1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0-080028 事由:其冷卻水塔冷卻水由逕流廢水放流口排放與所申領排放許可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126,000 尚未繳款 |
2021-08-11 (2021-05-1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0-090038 事由:執行事業單位異常分析作業查核,稽查時會同事業代表及專責人員陪同說明。 2.該廠從事食品製造業,其廢水產生經收集後送至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其處理流程:攔污柵→抽水站→調勻站→PH調整池→溶解空氣浮除池→接觸氧化池→三級沉澱池→砂濾池→放流,現場放流口有放流水排放,目視水質清澈故無採樣。另污泥處理→污泥池→污泥脫水機→污泥儲斗→污泥。 3.現場查核情形: 逕流廢水放流口有水排放,經查後為冷卻水塔冷卻水經由逕流廢水放流口排放,與許可登記不符,將依法告發(14、1) |
否 |
限2021-09-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