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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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24-11-1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4-030017 事由:貴公司所屬OO分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00號),本局稽查時,查獲各項水、電抄表記錄113年8月1、2、3日等及9月1、2、3日等之每日放流水量已超過許可核准量(42立方公尺/日),核屬未依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
否 | 不須改善 |
270,000 尚未繳款 |
2025-02-05 (2024-05-28) |
臺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3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8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10004 事由:本次檢測結果,其中3項檢測項目與放流水標準值不符, 核已違反規定: 1.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55.2mg/L,標準值為30mg/ L。 2.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219mg/L ,標準值為100mg/L。 3.懸浮固體檢測值為73.7mg/L ,標準值為30mg/L。 |
否 |
限2025-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2-06 (2024-07-2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3-120004 事由:貴公司所屬土城分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8**-**號),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水表記錄113年6月3、7、8日等及7月1、5、7日等之每日放流水量已超過許可核准量(42立方公尺/日),核屬未依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9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0-16 (2024-07-18)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100009 事由:113年7月18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34.3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9mg/L,標準值10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4-09-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8-08 (2024-04-2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3-080005 事由:貴公司所屬分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845-00號),現場查獲各項水、電抄表紀錄113年2月2、3、5日等、3月3、4、5日等及4月21、22日等之每日放流水量已超過許可核准量(42立方公尺/日),核屬未依許可文件登記事項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