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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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2024-03-04)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環境用藥管理法第8條第2款 文號:42-113-090002 事由:貴公司所輸入環境用藥:環署衛輸字第0713號『家家線體紙蚊香』〈製造日期及批號:2022-0113FG01〉商品有效成分及含量標示為賜百寧0.645%(W/W),經桃園市政府環保局113年3月4日抽驗有效成分(賜百寧)含量檢驗值為0.3996%(W/W),與標示值誤差為-38.05%,不符環境部95年7月24日環署毒字第0950057850號公告之『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含量容許誤差標準』,賜百寧成分含量與標示不符。貴公司所輸入環境用藥:環署衛輸字第0713號『家家線體紙蚊香』〈製造日期及批號:2022-0113FG01〉商品有效成分及含量標示為賜百寧0.645%(W/W),經桃園市政府環保局113年3月4日抽驗有效成分(賜百寧)含量檢驗值為0.3996%(W/W),與標示值誤差為-38.05%,不符環境部95年7月24日環署毒字第0950057850號公告之『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含量容許誤差標準』,賜百寧成分含量與標示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尚未繳款 |
2024-02-01 (2023-10-26)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環境用藥管理法第8條第2款 文號:42-113-020001 事由:貴公司所輸入之環境用藥「必安住微煙蚊香」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0月26日抽驗有效成分,與環境用藥標示檢驗報告成份不符(賜百寧成份不足)以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8條第2款。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尚未繳款 |
2024-01-31 (2023-11-10)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環境用藥管理法第8條第2款 文號:42-113-010001 事由:貴公司所輸入之『家家微煙蚊香』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1月10日抽驗有效成分,與環境用藥標示檢驗成分不符(異亞列寧成分不足),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8條第2款。由系統預帶,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分期繳款中 |
2023-12-11 (2023-03-14)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 法規:環境用藥管理法第8條第2款 文號:42-112-120001 事由:貴公司所產製之環境用藥『家家微煙蚊香』核對其有效成分,與環境用藥標示檢驗成分不符(異亞列寧成分不足)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8條第2款。 |
否 | 不須改善 |
72,000 不須繳納 |
2023-08-31 (2023-03-14)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環境用藥管理法第8條第2款 文號:42-112-080001 事由:貴公司所產製之環境用藥『家家微煙蚊香』核對其有效成分,與環境用藥標示檢驗成分不符(異亞列寧成分不足),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8條第2款。 |
否 | 不須改善 |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