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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違規紀錄

累計裁罰筆數
24筆
累計裁罰金額
6,344,600元
最近一次裁罰時間
2023-02-22

環境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2-22
(2022-12-1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20007
事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限2023-03-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8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14
(2021-08-3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7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10011
事由: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甲堤路608號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599-05號),經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30日執行督察結果辦理如下:現場查核廢水處理設施流程,於1樓作業區後方發現1座油水分離槽,據業者表示製程廢水先於該槽分離油脂後,再以抽水馬達抽至細篩機,查該槽為未登載於許可文件之廢水處理單元,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於110年12月22日今口香水字第110122201號函陳述書中所提已於110年12月20日檢送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申請文件變更至本局查驗,經本局審視貴公司所提申請文件內容,已將本次違規情節改善,並於文件中檢附相關證明,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限2022-01-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7,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14
(2021-08-3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30-111-010012
事由: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甲堤路608號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599-05號),經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30日執行督察結果辦理如下:查核貴公司自來水用量,最近一期每月用量約1,500噸,現場紀錄每月放流水約為6,000噸,現場請業者代表說明,據業者表示作業區有使用地下水作為地板清洗用水,查地下水為未登載於許可之用水來源,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於110年12月22日今口香水字第110122201號函陳述書中所提已於110年12月20日檢送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申請文件變更至本局查驗,經本局審視貴公司所提申請文件內容,已將本次違規情節改善,並於文件中檢附相關證明,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限2022-01-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23
(2021-04-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7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80018
事由: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甲堤路608號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599-05號),經本局於110年4月27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61.5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放流水水質項目超標,貴公司已改善調整,並前於110年7月29日提送完成改善且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爰認定改善完成。
限2021-07-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7,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08
(2019-09-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應立即完成改善,本局仍將持續派員稽查如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
法規: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文號:41-109-040157
事由:案經本局108年9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土地雜草叢生長度超過50公分且經108年10月15日稽查結果,貴公司未依108年9月23日中市環清字第1080110567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本局分別以109年2月7日中市環衛字第1090009464號函及109年3月12日中市環衛字第1090025817號函(諒達)處分在案,並請立即改善。嗣經限期改善屆滿,本局於109年3月19日派員前往複查結果,上開土地仍未清理改善,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