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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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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2025-08-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9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14-110019 事由:查貴公司為「今口香調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區工廠新建工程」之開發單位,經本局114年8月25日至工地現場查證及貴公司稽查結果,該工程位於臺中市太平區土地,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惟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否 |
限2025-09-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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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2025-06-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4-080002 事由:本局於114年6月9日9時15分及15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周界查獲圍牆破損口有廢水滲漏,續進廠查看,發現廠內有廢水流入逕流廢水截留溝,再經由上述破損口排出廠外,經貴公司排查結果,當日係廠內冷卻水塔貯水設備疏漏造成冷卻廢水流入逕流廢水截流溝後流出場外,本局當下查認所排出之廢水清澈無異味近似貴公司人員所述廢水性質。 |
否 | 不須改善 |
126,5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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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25-03-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6月2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50173 事由:車輛KEJ-017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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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2024-12-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4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33598 事由:車輛605-Y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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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2024-07-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12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10475 事由:車輛638-Y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