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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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2025-06-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4-080002 事由:本局於114年6月9日9時15分及15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周界查獲圍牆破損口有廢水滲漏,續進廠查看,發現廠內有廢水流入逕流廢水截留溝,再經由上述破損口排出廠外,經貴公司排查結果,當日係廠內冷卻水塔貯水設備疏漏造成冷卻廢水流入逕流廢水截流溝後流出場外,本局當下查認所排出之廢水清澈無異味近似貴公司人員所述廢水性質。 |
否 | 不須改善 |
126,500 尚未繳款 |
2025-05-16 (2025-03-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6月2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50173 事由:車輛KEJ-017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3-12 (2024-12-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4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33598 事由:車輛605-Y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1-12 (2024-07-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12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10475 事由:車輛638-Y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9-11 (2024-07-0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77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3-090006 事由:貴公司從事冷凍食品製造,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本局於113年7月4日11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周界查獲圍牆破損口有廢水滲漏,續進廠查看,發現廠內地面有逕流廢水流入截留溝,再經由上述破損口排出廠外,現場貴公司員工當面通報,廠內鍋爐破損造成鍋爐水洩漏,續至廠內鍋爐區查看確認實為鍋爐破損造成鍋爐水洩漏。 |
否 | 不須改善 |
97,75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