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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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1 (2022-02-1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1-040218 事由: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7850-UW)駕駛人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致污染環境。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30 (2020-02-1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9-030016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38點: (一)工地標示牌:依規定設置,但工地標示牌內容未載明或僅標示部分工地資料(缺工地負責人),記缺失4點。 (二)工地周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 (三)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 (四)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五)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23 (2019-05-0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2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70024 事由:經查貴公司經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設有滯洪沉砂池,惟於現場檢視未設置,未依計畫實施。 |
否 | 不須改善 |
16,25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