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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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2025-02-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局於114年2月6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4年02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14-030018 事由:貴公司從事屠宰業,依規定應於114年2月3日前申報113年7月至12月之定期檢測申報資料,惟貴公司迄今未完成網路上傳定期檢測申報,已逾申報期限。於114年2月6日完成網路上傳定期檢測申報。 |
否 |
限2025-0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