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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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2014-12-0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請於104年1月28日前完成複驗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104-01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6-05 (2012-05-0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請於101年7月9日前,檢送101年5月9日起至提送日止之每日累計水量及電錶讀數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1-06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