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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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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5 (2024-03-1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第1款,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6條第2項 文號:34-113-040005 事由:查核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紀錄「一氧化二氮(笑氣)」成分含量95至100%W/W,截至113年3月5日結餘量與運作紀錄相符,另查貴公司113年2月份運作紀錄「一氧化二氮(笑氣)」實有運作行為(貯存),惟貴公司未能於113年3月10日(國定假日順延至3月11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3年2月份)運作紀錄申報,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6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第1款,依法告發。  | 
                  否 | 
            限2024-05-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