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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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5 (2019-03-0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8-040002 事由:屏東縣新埤鄉萬隆村平山路68之30號 二、違法事實及理由:旨揭違規事實,案經貴公司於新埤鄉海豐段187地號辦理工廠新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8年3月1日,申報日期108年4月3日,逾期天數為33日,空污費為新臺幣10萬686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