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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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2 (2017-10-17) |
嘉義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9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 文號:30-107-060001 事由: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17日至貴公司進行陳情案件稽查,現場查核發現污泥未經T01-11污泥儲存池,直接排放至周界外道路及水溝。 |
否 | 不須改善 |
297,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1-18 (2015-10-21) |
嘉義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4-11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21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1-13 (2021-10-26) |
金門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10001 事由:貴公司金門分公司核准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排放水量為47.9 立方公尺/日,本府於110年10月26日派員會同該分公司相關人員採樣放流水,經檢驗發現生化需氧量限測70 mg/L,化學需氧量測值414 mg/L,懸浮固體物測值115 mg/L,核已違反規定。 |
否 |
限2022-03-01前改善 待改善 |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0-05 (2020-06-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9-100003 事由:貴公司位於桃園市楊梅區仁美段747號等2筆地號土地從事新建倉庫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23日派員稽查,查核應採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結果,詳細說明如下:(一)配合定期灑水方式,但灑水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計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 ,計缺失10點。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29 (2019-10-07)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945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40006 事由:本局於108年10月7日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操作中。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4大瓶1小瓶1無菌帶,其中一瓶加酸至pH值2以下,現場檢測水溫為27.5℃、pH值為8.02,皆符合放流水標準。其餘水樣保存4℃以下送至環保署認可之檢驗機構檢驗,其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9.2mg/L(放流水標準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50.8mg/L(放流水標準100mg/L)、懸浮固體檢測值為:44mg/L(放流水標準30mg/L)、大腸桿菌檢測值為6,900,000mg/mL(放流水標準20,000CFU/100mL),故懸浮固體及大腸桿菌超過放流水標準,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限2019-10-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94,500 無分期已繳清 |